无标题文档
重要通知

201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19-10-25  朱毅雅   浏览次数: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下周一(10月28日)13:00前申请书发至zhuyy@shu.edu.cn。

各文科院、系:
2019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始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三、"晨光计划"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我校有1个"艺术学"专项申报名额。
三、"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每个学院推荐1位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参与校内预答辩(校内预答辩工作定于11月2日进行)。
四、学校应该在校内进行"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六、申请书请从文科处网站下载。最终获校内推荐申报的老师,请打印提交正式版申请书一式6份,于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前将申请书送交文科处(行政楼512室),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liuyimin06020041@163.com 。联系人:刘义敏;电话:66136213.
文科处
2019-10-25
附件:


上一条:关于2019年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下一条: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单项奖评审细则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