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的通知,2009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已启动,我校2009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数为100个。为尽快落实此项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申报。
一、项目推荐范围及推荐名额
1、项目推荐范围
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提出,学生自主选题,并有"好的想法"、"好的做法"的项目。
2、项目推荐名额
综合考虑各学院以往的申报情况、原有基础、学科差异等因素,以及本次上海市级项目的申报要求,学校将各学院(系)的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推荐名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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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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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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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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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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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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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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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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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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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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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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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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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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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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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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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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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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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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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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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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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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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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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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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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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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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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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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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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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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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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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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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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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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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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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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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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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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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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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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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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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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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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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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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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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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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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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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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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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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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自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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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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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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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情档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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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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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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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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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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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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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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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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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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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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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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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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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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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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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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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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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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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学院推荐项目,均须项目组提出申请,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二、项目申报
1、申报人资格
①我校正式注册,且距离毕业时间不少于一年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班学生可作为成员参加,但一般不作为项目负责人);
②申报项目的学生应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③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
2、申报要求
①申请立项的项目应遵从兴趣驱动、自主实践、努力在项目实践过程中锻炼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原则;
②申请立项的项目,应由学生自主选题、自组团队,自主实施,自主聘请指导教师;
③学校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院系组建团队,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
④项目组成员以1~3年级学生为主。
3、申报方式
①学生可以个人或组建团队申请立项,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②申请立项的项目,需按要求填写《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其中包括:调研基础、项目背景、目标、设想、实施方案、经费的预算及使用、预期成果及形式等内容;
③新立项目需递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④已立项或已在进行中的项目需递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4、评审推荐
①学院对项目的评审遴选工作必须遵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②学院上报的所有项目均按照学院评审结果排序,并填写《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推荐表》。
三、申报日期
本次创新项目申报的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填写的申报材料于2009年12月29日(星期二)16:00前提交所在学院,包括:
①《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②《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或《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2、学院申报时间:
2010年1月7日(星期四)16:00前,送交《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推荐表》(电子版、书面版)至教务处实践科;
3、学校答辩评审时间初步定为2010年1月12日,具体答辩安排将在1月8日另行通知。
4、立项项目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四、联系电话:66133381,联系人:徐佳,E-mail:xu_jianing@shu.edu.cn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