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管理科学三处应急研究项目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二、主要职责:
负责科学基金项目的受理、评审、资助等管理工作;
负责资助项目的成果管理;
承担学科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研究以及《项目指南》与《申请指南》的编写任务;
承担有关科学基金项目的来访、来函、咨询的接待等工作;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与科研、教学工作背景并做出了突出成绩,熟悉宏观经济管理与公共政策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5.非我委职工(含直属单位)近亲属。
6.聘用期间能够保证全时在我委工作。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四、聘用期限和待遇:
1.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6个月)。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一经聘用,由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2.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我委享受流动项目主任岗位津贴(2000元/月,含税);
(2)与我委在职职工一样参加各种调研、学术交流等公务活动;
(3)享受我委工会会员待遇和国家规定的职工休假待遇;
(4)参加委内的有关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等活动。
五、重要说明:
1. 要详细了解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2. 聘用期满,流动项目主任即回原单位。
3. 由于我委条件有限,京外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4. 本岗位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
六、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报名应聘。有关单位也可以组织名义向我委推荐人选。报名时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以信件方式寄至: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
截止日期:2009年10月15日。
咨询电话:010-62326928,010-62326934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答辩人选,我委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答辩。如在1个月内未收到答辩通知,则表明未能进入答辩人选范围。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申请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人 事 局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