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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招生复试方案

创建时间:  2025-03-24  朱毅雅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5〕4号)及《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对考生的进行全面的考查和综合评价。通过制度设计确保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监察工作小组全面监督复试工作。

3.按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各环节的考核。

三、过程管理

1.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在复试工作中,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2.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线、招生计划

1.复试线请参照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shu.edu.cn

2.招生计划

专业

学习方式

名额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5

会计学

全日制

4

企业管理

全日制

1

旅游管理

全日制

1

物流工程(专硕)

全日制

24

会计(专硕)

全日制

76

非全日制

135

工程管理

非全日制

60














五、复试地点、形式、时间

1.复试地点:上海大学宝山校区

2.复试形式

线下复试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会计学、物流工程与管理、全日制会计专硕。

线上复试专业:非全日制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会计专硕。

3.复试时间

专业

复试时间

会计专硕

以邮件通知为准

会计学

以邮件通知为准

工程管理

以邮件通知为准

管理科学与工程

以邮件通知为准

物流工程与管理

以邮件通知为准

企业管理

以邮件通知为准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按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规定执行。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根据学院要求,在2025年3月25日8:00后至复试前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材料提交,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ZS/,登录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调剂考生请于复试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gyzgsc@163.com

七、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1、复试模块及各部分满分分数为:

(1)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会计学,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基础满分为100分、外语口语听力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考察满分为100分。

(2)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非全日制会计专硕,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基础满分为150分、外语口语听力满分为50分、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3)全日制会计专硕〈MPAcc〉,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50分、外语口语听力满分为50分、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4、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若总分相同、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面试成绩排序。

其他未尽事项,均参照《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八、调剂信息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具体调剂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九、招生体检与复查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7099

申诉和举报邮箱:gyyjszs@163.com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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