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重要通知

管理学院"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与治理研究”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创建时间:  2020-03-05  朱毅雅   浏览次数:

2019年12月以来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提出了重大挑战,也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除了倚赖药物疫苗、医疗装备等"硬核"科技支撑,还必须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的重要作用,为科学防控和应对疫情等重大突发卫生事件、减轻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判未来科技产业新方向布局等提供决策支撑和启示建议。

为积极响应学校"为防疫抗疫贡献力量"的号召,充分发挥我院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会计财务领域的学科优势,本期专项项目支持具有相关领域调研资源、数据基础、研究积累并与疫情相关实际参与部门密切合作的我院科研人员,开展针对性、应急性研究。

一、资助方向建议,但不限于:

(一)新冠肺炎疫情下生产运作模式变革;

(二)新冠肺炎疫情下企业创新与发展战略;

(三)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财税政策;

(四)ABCDE等新技术在战"疫"中的应用;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学伦理;

(六)科技支撑疫情防控的治理机制;

(七)疫情催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研判;

(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风险识别与防控、经济社会影响评估。

二、资助计划

(一)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9个月,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择优资助5-10项项目,资助强度约3-5万元/项,按照项目启动、结题通过两个时间点各50%经费予以拨付。

(二)本专项项目将尝试连续资助机制。获得资助的项目在研究期间成果突出且确有需要的,管理学院将择优予以滚动连续资助。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专项项目申请人为管理学院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科研人员与博士后,鼓励其他学院相关学科领域的教师积极参与。

(二)鼓励申请人联合实际卫生管理部门、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经济社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各大医院等组成联合攻关团队。

(三)申请人在同一批项目中,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但在保证研究精力的前提下,参与其他课题研究的数量不限。

(四)本专项项目要求申请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切实开展调研,紧扣实际短板、弱项和不足,注重交叉融合,找准、找细相关问题,并提出具有操作性、可落地的政策启示与建议。

(五)请严格参照附件格式,撰写不超过2500字的研究提纲(研究提纲中禁止出现个人姓名信息);内容不完整者,不予受理。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研究方向设定研究目标,否则将不予受理。

四、申请提交方式与要求

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17:00整。申请人按照附件格式完成研究提纲撰写后,请将电子文档发至科研秘书朱毅雅老师,邮箱:zhuyy@shu.edu.cn。

五、项目评审与立项

(一)申报受理后,管理学院统一组织智库专家、知名学者进行评审。

(二)中标结果将于2020年3月15日在上海大学管理学院网站公示。

六、项目结题

项目为软科学研究,强调对于上海或长三角或国家层面的决策咨询价值,以下考核指标完成其一,即可结题。

(一)围绕本指南主题,开发1-2篇决策咨询专报,得到上海市政府相关委办局/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国家相关部委的单篇采纳,或得到上海市、国家部委等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正面批示1次。

(二)与本指南主题或申报主题密切相关,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以主持人身份成功申请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二○二○年三月四日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与治理研究"培育项目申报提纲

 





上一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与治理研究”培育项目招标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上海大学与法国雷恩商学院联合培养项目(2020)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