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和《上海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上大内【2016】44号】文件精神,对超过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清理,清理对象为2008级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2010 级及以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该时间段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三种选择;肄业,结业,毕业(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和答辩工作)。请涉及的同学尽快联系导师或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相关老师了解。特此公告。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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