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中国是礼仪之邦,诚信则是修身安邦的基石。身为研究生,在学术的道路上也要牢记立人之本。读书如做人,贵在一个真。我们必须从此时此刻做起,加强自身的道德素质建设,与学术腐败作斗争,建立一个和谐纯净的学术氛围。为了培养同学们学术诚信意识,12月10日早上九点,管理学院17级会计学专业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在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六号宿舍楼研讨室中举办"讲规范,树道德"支部主题活动。
本次活动由党组织书记宋运泽同学主持。活动伊始,宋运泽同学向大家分享了小保方晴子论文造假其导师自缢身亡的例子,通过电脑播放具有反面性的视频教材,为大家讲解、传达学术剽窃和学术造假的严重性,倡导大家今后在做研究时一定要遵守学术道德,不弄虚作假。
活动第二阶段,宣传委员胡丽萍同学为大家讲解学生守则上有关诚信道德的相关准则,让同学们在了解到学术规范的重要性之后也能联系自身实际,再次熟悉学校守则。她表示:硕士研究生阶段是学术素养养成的重要阶段,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要从日常学习、研究的每一个细节做起,最重要的就是诚实正直。
活动第三阶段,五个党小组成员轮流分享自己对诚信道德、学术规范的理解,总结如下:(一)在学术研究中,充分尊重他人已获得的研究成果,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引用他人的成果时必须注明出处;(二)学术成果的发布、发表应通过正常渠道,如学术期刊、有良好声誉的出版社、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等;(三)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或谋求不正当利益;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的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不得故意拔高或压低被评价成果的价值;(四)在科技探索中,必须一丝不苟地记录并如实报告实验结果和统计资料;(五)合作作品应按照在学术成果产生过程中所做贡献的大小原则确定署名的先后,但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所有署名人应对本人完成的部分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指导教师经审阅同意后为通讯作者,教师应负主要责任;(六)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和参加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研究人员。
通过学习,同学们充分认识到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学术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科学的社会信誉、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我们深信,只要师生同心协力,实事求是,努力创新,一定能营造出一个永远的求是的明天。
管理学院17级会计学专业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胡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