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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02-20  朱毅雅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
 
(二)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的学科分类为: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三)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一)申报资格
 
1.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2.青年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
 
(二)申报要求
 
1.为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以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本届参评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定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6.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7.普及读物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须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
 
9.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详细要求以及未尽事项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将《申报评审表》、成果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按要求交本院系科研秘书。院系收齐申报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统一报送至文科处。
 
(二)本次评奖实行配额申报制,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相关推荐以及评审工作。校内评审要求以及具体方案将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2.申报成果,统一为PDF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为PDF格式。
 
(二)纸质版材料
 
1.著作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一式3份。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2.论文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普及读物类、咨询服务报告类:
 
(1)《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一式3份。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详细要求具体参见《申报通知》相关规定,需要装订在一起的材料请A4双面打印、胶装。
 
五、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于3月1日前将初步排摸情况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形式报送至文科处。
 
(二)各单位于3月8日前报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最终《申报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以及本单位申报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每位申报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教育部报奖+申报人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组织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李青青 66136213
 
电子邮箱:qingqingli@shu.edu.cn
 
联系地址:宝山校区行政楼512室
 
人文社科处
 
2019年2月19日
1.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于2月28日前《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形式发送zhuyy@shu.edu.cn
2.于3月7日前报送相关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至348,其中电子版材料每位申报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教育部报奖+申报人姓名,逾期不再受理(请各位老师注意电子材料的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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