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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江南文化研究”系列课题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  2018-10-18  朱毅雅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江南文化研究,总结提炼江南文化的精神标识和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江南文化研究"系列课题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的决策部署,集中上海市社会科学界学术力量,深入开展江南文化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努力打造江南文化研究高地,为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推动江南文化研究在长三角协同一体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立项数量
    本系列课题拟设立20项。每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
 
    三、招标要求
    本系列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申报人须围绕江南文化的内涵与范围定义;江南文化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关系;江南文化与红色文化、海派文化的关系;江南文化在区域及全国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江南文化与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时代江南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发展等研究选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课题组须在2019年11月底前提交如下成果:(1)最终成果:10-15万字专著;(2)中期成果:在学术期刊或中央和上海的主要媒体上发表2-3篇有关江南文化研究的文章;(3)向相关学术论坛提交1篇研究论文。其中,(1)为必须完成;(2)和(3)为鼓励完成,上述成果可作为评定结项等级的重要参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原则上应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
    (二)、为鼓励本市理论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江南文化研究工作,本系列课题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承担者申报
    (三)、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江南文化研究"系列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设有科研管理部门的本市社科研究机构。所在单位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认真审核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
    (五)、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和政府机构联合开展研究,鼓励申报单位在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给予申报人配套支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报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江南文化研究"系列课题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3."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
    4.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5. 申报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五、申报安排
    我院材料收取截至日期为2018年11月3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论证活页》的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请将纸质版《申请书》和《论证活页》1式6份交至院办348,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和《课题申报统计表》到邮箱:zhuyy@shu.edu.cn。文科处联系人:刘义敏;联系电话:6613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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