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目前办理横向项目的老师较多,文科处审核完毕后可填写《上海大学合同(协议)签订审批表》,审批表需要院长或科研副院长签字(不得盖签字章),并签署审核意见。请各位老师注意该环节。
具体流程:1、项目负责人填写该表后签字;2、请科研副院长审批签字(签署意见至少包括"合同已审核,真实可信"几个字)后到学院院办盖章;3、将盖好章的表格和相关合同材料交至文科处行政楼413室周老师后听从周老师的后续安排。
院办
2016.5.6
附件:上海大学合同(协议)签订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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