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个人信息
请计划在2014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任职人员(包括拟聘人员)在学院(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信息按附件1格式填写完整提交于学院(部门)人事干事。请各学院(部门)在7月10日前将信息汇总后发送至xqxu@shu.edu.cn,个别遗漏人员信息请务必在9月5日前汇总后发送至xqxu@shu.edu.cn。学院(部门)提交的汇总表请以日期+院系名称作为文件名(例:20140710理学院)。
无人事干事的部门,请申请人在2014年7月10日前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xqxu@shu.edu.cn。
注1:请务必提交个人信息,无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两栏请务必设置为文本格式,不能有空格。
注2:往年提交过个人信息,但最终并未申请成功的教师需重新提交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完成体检。
注3:个人信息填报表中的"申请学科"一栏填写学科名称及代码(依据附件3填写),申请学科需与后期提交的教学任务书填写的授课内容一致,个人网上申报时不得随意更改申请学科。
注4:个人信息填报表内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目,不得遗漏。
注5:港澳台教师在身份证号码一栏填写港澳居民身份证号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校保卫处出具,其余递交材料和其他人员完全一致。
注6:非教师岗人员须有教学任务方可申报。
注7:辅导员只可申报思政学科。
(二)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前,请至以下地点完成拍照(收费20元/人)
1、校外拍照时间地点:
拍照时间:2014年6月25-6月28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至4点
拍照地点:桂林路100号西部校区第一教学楼304室
2、校内拍照时间地点:
拍照时间:2014年7月3日下午1点半至三点半
拍照地点: 宝山校区A楼121
3、补拍照时间:
拍照时间:2014年7月20日至8月31日的每周五,下午1点至4点
拍照地点:枣阳路108号1717室
注1:请务必及早拍照,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后拍照将停止。
注2:拍照时请不要穿白色衣服,女士不要穿低领衣服。
注3:拍照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注4:拍照后,请保留拍照回执,便于查询。
注5:网上申请时,请申请人仔细核对网上申请表显示的照片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如果错误,请及时联系。
注6:去年申请未成功的申请人,可不再重复拍照。
(三)网上报名
请于2014年9月1号至9月10号期间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http://www.shehr.cn/),在网站首页"服务大厅"内的"在线办理"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有关信息,并在网上规定时间内提交。
注1: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
(四)网上下载并准备有关申请材料
在上海教育人才网(http://www.shehr.cn/)正式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若符合网络设定的自动审核标准,提交后即可下载打印网上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教案设计》、《体检表》等材料;若未自动生成以上表格,最长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申请人可再次登录下载打印有关材料。
注1:请核对《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的照片是否正确。
(五)提交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
请于2014年9月1日至9月19日期间将以下申请材料交至新校区行政楼502室,材料要求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请上网下载并打印,须有照片,签写承诺书);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院系书记签字、党委盖章;人事处公章由受理点最后统一加盖);
3、无犯罪记录证明(持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派出所,由其出具;须原件,有效期三个月,若公安部门要求提供学校证明,可至行政楼502领取;原件纸张较小,请装订在A4纸上);
4、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一律验原件,交复印件)。
(1)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供2013年7月1日前办理的有效本市人才引进A类居住证(2013年7月1日以前办理的居住证,同时要求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有效本市居住证(非临时)。
(2)港澳居民申请人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另需提供2013年7月1日前办理的有效本市人才引进B类居住证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有效本市居住证(2013年7月1日以前办理的居住证,同时要求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
(3)非上海市户籍也未办理本市居住证的不能申请。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前出生者可免,其余人员一律不免;验原件,请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居上端);普通话证书遗失的,需提供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开具的遗失证明。
上海大学报名地点: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徐骅
电话:66132732 或66132027
6、 学历证书(请复印在A4纸上,验原件)
(1)本科、硕士仅需提供毕业证书,不需提供学位证书。如毕业证书遗失,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
(2)博士需提供学位和学历两份材料,如果只有学位,没有学历,则需提供硕士学历毕业证。
(3)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学历证书申请,另须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只有学位,没有学历的,则必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较长,请及早办理。
(4)持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的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党校、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军籍学历者另需提供服役期间就读证明或服役转业证明的复印件。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6)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大使馆开具证明无效。
(7)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在上海市的受理地址: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64829191。学位认证请查阅学信网全国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及申请办法。
7、 《高等教育学》、《心理学》和《高等教育方法概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有效期三年,博士、副教授和教授可免,硕士及以下不免,请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页面上);合格证若遗失,需提供由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办公室开具的遗失证明。
三门课报名信息请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 http://www.shehr.cn/
电话:62523048
注1:三门课的报考以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试为准,勿与其他等级的三门课国考混淆。
8、教学任务书
请按附件2格式,如实填写教学工作情况,由学院负责教务工作的老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1)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
(2)教学任务书必须说明所有教学任务。
(3)时间必须为2013、2014学年。
(4)2014年新入职的教师岗人员,暂无教学任务的(依据聘用合同),请在"备注"一栏中注明。
9、教案
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打印网上自动生成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教案设计》,填写教案内容。教案内容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内容为一节课讲课内容。
10、副教授、教授聘用材料(以下一种即可,具有博士学位学历可免)。
(1)副教授、教授档案内的申报材料(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章)。
(2)副教授、教授证书复印件。
(3)聘用单位开具的聘用证明。
11、聘用合同复印件(派遣人员需提供派遣合同)。
(六)体格检查
网上提交后,请及早打印《体格检查表》,于9月1日至10月31日(不含双休日,各医院具体时间安排以打印的体检表下方备注为准)到瑞金、新华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体检表无需领取,结果将直接发送至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注1:申请人体检时需空腹前往。
注2:如果体检不合格,且未在医院规定时间内复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最后结果为不合格。复检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不得自行更换医院。
注3:孕期申请者携带孕检证明,可取消胸透。备孕和哺乳期不免胸透。
注4:体检请在指定医院的体检中心进行,切勿通过门诊进行体检。
注5:请仔细阅读《体格检查表》下方标注的体检时间段,逾期取消。
注6:其他体检单不能代替此项体检。
注7:怀孕者如果体检指标不合格,可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合格后,方可领证。
(七)教学能力测试
材料提交结束后,学校将邀请专家统一组织试讲,时间暂定于十月份,试讲内容须与教案内容一致。
具体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试讲结束后,不合格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邮件通知,合格人员将不再通知。
(八)合格人员证书将于12月底发放。
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徐贤其
电话:66132026转601
E-mail:xqxu@shu.edu.cn
上海大学人事处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