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满规定学分随时毕业"的原则,对于在规定学制内预计能提前完成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学分的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1.学生到所在学院(系)领取并填写《上海大学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由学院(系)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变更学籍手续;
2.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应在预计毕业学期的前一个学期提出申请,在全部学分修满后,按毕业审核程序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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